1. 清欠行動部署實施已經一年多時間,到現在進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解決了哪些問題?
答: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清欠工作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19年12月底,各級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已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6600多億元,完成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年底前清償一半以上的目標任務。一年來,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堅持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著力在四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任務完成。
一是聚焦落實落細任務,加強督查指導。2019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聯席會議召開兩次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部署,王勇國務委員、劉鶴副總理先后出席并作重要講話,有條件的地方開到了縣市。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和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專項督查都將清欠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分別對16個和12個省份開展實地督查,發現并糾正一些地方和單位工作機制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清償進度緩慢和計劃不細不實等問題。同時,我們還開展調查研究,赴部分進度慢的地區進行督導檢查,約談個別進度滯后省份,推動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目前,各省份都已完成清償一半以上的目標任務。
二是聚焦摸清臺賬底數,加大核查力度。在廣泛摸排拖欠情況的基礎上,推動各地建立清欠明細臺賬。建立初期,不少市縣拖欠情況“零報告”;個別地區對政策不深入了解,對臺賬不認真核實,有的單位臺賬反復調整;不少逾期賬款都是陳年舊賬,認定分歧較多,漏報錯報問題突出。這些問題影響了清欠行動整體推進。為此,聯席會議組織了多次專項培訓,幫助地方明晰政策、完善臺賬,同時通過情況通報、審計檢查、企業舉報和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督促地方和部門反復摸排核實臺賬,確保不留死角,大幅度消減“零報告”現象。目前,除個別縣區和少數開發區外,已不再有“零報告”現象。
三是聚焦提升企業獲得感,強化工作舉措。為暢通投訴渠道,我們向社會公布了全國和各地區投訴舉報電話,建立了違約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截至2019年12月底,聯席會議辦公室共推動解決近千件企業投訴案件,清償欠款超過100億元。同時,為了使更多的企業對清欠工作有獲得感,我們以量大面廣的小額欠款為重點,督促各地區將10萬元以下欠款盡快“清零”,一些有條件的東中部省份還將100萬元以下的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我們還開展民營上市企業清欠專項行動,幫助近500家民營上市企業解決欠款80多億元。組織了第三方評估,及時對企業進行電話回訪、在線調查和實地核查,以評促改,及時將企業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工作過程中。
四是聚焦建立長效機制,完善制度建設。拖欠問題成因復雜,很多與體制機制的一些深層次矛盾有關,需要從制度上加以解決。為此,我們和財政部共同研究進一步做好清欠工作的措施,并推動以兩辦通知形式印發,明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和部門實施限制措施,強化了清欠約束機制。我們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條例》,正在履行審查程序,爭取盡快印發實施,從法治上對拖欠問題進行規范。按照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相關部門和地方還將清欠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營商環境評價、信用懲戒的內容,從制度上預防拖欠問題的發生。
2019年清欠工作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6600多億元是實實在在的。被拖欠的賬款少則幾萬、幾十萬,多則幾千萬甚至過億,對很多企業來說都是救命的錢。企業因此有了獲得感,對清欠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這個成績,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同心協力、攻堅克難和共同努力下,在各方面關心、支持和推動下取得的,有力提振了市場信心,穩定了社會預期,優化了營商環境,維護了政府公信力,在頂住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2.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清理出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8900多億元,已經清償了75%,剩下的25%怎么辦,如何在2020年做到應清盡清?
答:清理拖欠問題一直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1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2020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欠款也要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盡管剩余拖欠賬款只占臺賬的25%,但清償任務更加艱巨。我們對今年的剩余欠款進行了分析,其中無分歧欠款占到八成以上,而東北和西部地區又要占到八成以上。這些欠款不少都是累積多年的陳年老賬,成因極其復雜,加上這些地方財力相對緊張,一些拖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說,后期的清欠任務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務院提出應清盡清的要求,體現了黨和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我們將迎難而上,不負使命,千方百計推動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
一是落實落細方案,確保任務完成。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逐項制定清償計劃,每一筆欠款都要有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都要落實好資金來源,按月調度,有序推進。我們要求,對額度不大的欠款要在2020年上半年“清零”,對欠款額度較大的拖欠主體要掛牌督辦,確保年底前應清盡清。
二是做好統籌協調,確保不留死角。按照中央要求,各級政府要真正過緊日子,勤儉節約,量入為出,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盡量將節省資金統籌用于償還欠款。落實“省負總責”的要求,由省級政府督促并協調下轄市縣多渠道籌措還款資金,對存在困難的市縣,由省里統籌制定解決方案,指導幫助落實清償資金,確保清欠工作不留死角。對于大型國有企業來說,也要對下轄企業統籌采取措施,確保任務完成。
三是加強督導檢查,推動問題解決。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督促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清欠臺賬管理,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時推動解決。以督促改、以審促清,繼續通過開展專項督查、審計等,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清欠進度滯后的地區和部門及時開展督導檢查或約談,加大對久拖不決、惡意拖欠等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強力震懾。
四是加強跟蹤評估,增強企業獲得感。要把提升企業獲得感作為我們檢驗清欠工作的實際成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組織開展清欠工作情況“回頭看”,通過企業回訪和實地核查等方式,確保清欠成果落到實處。加大企業投訴舉報問題的督辦力度,聚焦重點領域,進一步強化拖欠問題線索核實處理,確保問題線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以評促改,繼續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清欠工作跟蹤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請問清欠工作第三方評估結果如何,2020年如何發揮作用?
答: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主要目的是客觀評價清欠工作成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切實增強企業的獲得感與滿意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自2019年9月起,委托中國企業聯合會和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每月對清欠工作組織開展跟蹤評估。
四個月來,評估工作組共完成千余條投訴線索及部分民營上市企業的電話回訪,對全國上萬家被拖欠企業開展網上調查,赴黑龍江、吉林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實地調研,組織召開近20次企業座談會。評估顯示,清欠工作進展情況總體良好,企業滿意度不斷提高。
根據2019年12月份第三方評估結果,94%的企業對清欠工作表示滿意,96%的企業反映2019年沒有再增加新的拖欠。電話回訪線索中,全部得到清償的比例為55.3%,參與網上調查的1萬家樣本企業被拖欠賬款為529億元,得到清償的比例達65.2%,這些數據與我部的臺賬數據基本能夠應證上。一些企業反映清欠工作解決了困擾企業多年的難題,有的企業反映拖欠數年的賬款得到清償因而“起死回生”,還有的企業反映將得到的欠款馬上投入技術改造。
與此同時,通過評估也發現目前清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新官不理舊賬”和推諉扯皮,瞞報漏報情況仍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設領域欠款久拖不決嚴重等。聯席會議辦公室均及時將評估中反映的問題反饋并督促相關地方和部門進行整改,通過以評促清、以評促改,提升了企業獲得感。
第三方評估是我們做好清欠工作的一把利器,不僅幫助我們準確地把握清欠的實際效果,也幫助我們發現了不少問題,并通過問題的督促整改,進一步提升了清欠效果。近期,我們將組織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開展清欠工作“回頭看”,通過企業回訪和實地核查,確保清欠成果落到實處。同時,我們還將繼續委托相關機構開展第三方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推動解決,切實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4. 請問在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問題長效機制方面,2020年有哪些舉措?
答:清欠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責任重大,在推進過程中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有的還是涉及體制機制上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和健全法規,從源頭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前期,我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了相關措施意見,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近期我們將部署實施,重點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強化清欠約束機制。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有關通知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細化政策措施,對不能按要求完成清欠任務的地方政府部門,實施壓減一般性支出、限制出國出境、降低公務出行和津貼補助標準、加強辦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措施,把節約的錢用于清欠,強化約束機制。
二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2019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起草《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條例》,并征求有關部門、地方、企業和專家的意見,目前正按程序報批爭取早日出臺。主要考慮是通過對付款期限、使用商業票據付款、拒絕或者遲延履行付款義務、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公示支付信息等進行規定,將規范政府部門、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的業務賬款往來納入法治軌道。同時,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工程價款結算相關辦法,擬提高工程進度款比例,減少對工程進度款的拖欠。
三是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有關部門正在部署開展《政府投資條例》的執法檢查,從投資立項、預算安排等方面制止無預算或超預算上項目、未批先建等行為,查處政府投資項目未落實資金讓企業帶資建設的問題,從源頭減少拖欠情況的發生。
四是完善監督和懲戒機制。督促各地區將清欠工作納入地方績效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并加強審計和督促檢查,完善監督體系。同時,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對惡意拖欠、久拖不決的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形成震懾。這里,也請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久拖不決、惡意拖欠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共同推進清欠工作取得實效。
5. 1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強化約束機制建設,推進清欠工作開展,請問在這方面有何考慮?
答:建設約束機制是建立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問題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環,對政府和大型國有企業的拖欠行為在制度層面進行約束,將有效遏制拖欠問題的發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在四個方面研究提出了一些制度舉措,務求對清欠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責任主體進行約束和懲戒。
一是建立監督考核常態機制。加強對新增拖欠、惡意拖欠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將清欠工作納入地方績效考核體系,并作為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營商環境評價的重要指標。定期評估各地區工作成效,及時推廣各地典型經驗做法,更好發揮標桿引領、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各地圍繞預防和解決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出臺更多新招實招硬招。
二是強化約束懲戒。對“零清償”和進度慢、故意拖欠的地方和部門以及“新官不理舊賬”的行為,除進行通報外,還要加大督辦、追責和處罰力度。對未完成清欠目標任務的地方,要按照兩辦通知要求,對省級政府相關部門、市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核定新增債務限額、壓減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降低公務出行標準、嚴格出國出境審批、嚴控津補貼標準、加強辦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繼續采取限制措施。嚴格執行預算安排,對未經批準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新增拖欠的,將通過扣減轉移支付或部門預算指標方式予以償還。
三是實施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公布典型失信案件,大幅提升失信成本。對因拖欠賬款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失信主體,在限制乘坐飛機(高鐵)、限制申請補貼性資金、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金融機構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將各地拖欠工作治理成效與城市信用狀況月度評價、信用示范城市創建等工作掛鉤,及時監測市縣級政府可能存在的拖欠風險。
四是加大違規問題查處問責力度。對發現瞞報漏報、惡意拖欠、新增拖欠等問題,要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對相關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并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