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政法函﹝2023﹞332號
根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有關要求,經推薦、評審、公示等程序,我部確定了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及通過復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附件:1.第六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
2.通過復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