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 第90號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5年重點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5〕129號),有關省已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設備,并在當地政府網站進行了公告。
現將全國2015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名單(第二批)予以公告(見附件)。有關省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任務,并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5〕97號)要求,做好檢查驗收和發布任務完成公告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