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的通知
工信紀〔20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屬高校,部機關各司局:
違規購買使用公務用車,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清理、規范公務用車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各通信管理局、部屬各單位和部屬高校規范公務用車工作的實際效果和中央的要求還有差距,個別單位存在的問題還較為突出。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繼續整治“車輪上”的腐敗,現重申和提出如下紀律要求:
一、各通信管理局、部屬各單位(含部屬國有企業,下同)、部屬高校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在購買、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事項上嚴守黨的紀律規定,不得搞特殊、有例外。違反規定的,一律先免職,并視情節進行黨政紀處理。
二、各通信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屬高校不得違反規定購買、配備、更換、裝飾車輛;不得把公務用車相關費用轉嫁攤派。
三、各級領導干部不得違反規定配備專車,不得使用超標準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和利益相關方的車輛。
四、駐部紀檢組監察局要加大執紀監督力度,對違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責任,在部門戶網站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并上報中央紀委監察部。
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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