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擬訂電信網、互聯網及其相關網絡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平臺的建設和使用管理;承擔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審查相關工作,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工作;承擔建立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絡犯罪和防范網絡失竊密;擬訂電信網、互聯網網絡安全防護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威脅治理、信息通報和應急管理與處置;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絡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特殊通信管理,擬訂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網絡管制的政策、標準;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